#十萬內衣 #鬼遮眼 #買貴算詐欺嗎
買到十萬內衣能退貨嗎?
新聞中的婦人覺得自己買太貴,在業者舌燦蓮花之下才腦衝,回家後發現同品才2000元,懷疑自己被詐欺甚至下藥,可以退貨嗎?
這位婦人想主張的,法律上叫「撤銷意思表示」,讓買賣契約消失。
若想主張受詐欺而撤銷,必須要是當事人有行使詐術,就交易重要資訊傳遞「不真實」的訊息,例如明明沒貨你卻說有,或是明明材質是人造纖維你卻說天然羊毛。
如果只是「誇大」,在法院的見解裡就不算詐欺。法官會認為,只要不到做假的程度,誇大其辭或廣告不實頂多只會影響你的「價值判斷」(你覺得CP值夠不夠),與詐欺不同。
舉個判決當例子:
原告想買房,找上被告(仲介)。被告說:「我們廣告價3000萬,但預定售價其實是2800,那我們公司還可以給你額外85折,真的很划算」,後來覺得自己買貴了,認為對方謊騙廣告價、預售價,主張詐欺解約。
法院認為,價格本由雙方各自衡量成本、信用與風險訂定,被告的這種行銷手法充其量只是影響價值判斷(使原告認為物超所值),不構成詐欺。
如果這場內衣交易除了買貴,沒有其他效用、功能的造假,那麼這位婦人就只能摸摸鼻子認了。
#本島最強鬼遮眼
#好兄弟提早放暑假了嗎